为响应“法治中国青春行”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填补乡村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供给的短板,2026年7月28日10时至11时,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公璞乡行·法护青苗”宣讲团志愿者赴湖南省邵东市简家陇镇黄旗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下乡普法宣讲活动。本次活动突破传统单一说教的宣讲模式,创新采用“理论宣讲+情景演绎”相结合的形式,推动法治知识真正实现内化于乡村青少年群体心中。
理论宣讲先行,厘清校园欺凌法律边界
在宣讲环节,志愿者结合乡村校园实际案例,围绕隐私权保护、人格尊严维护、校园欺凌防治等核心法律条文展开层次清晰、通俗易懂的讲解。针对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的“捉弄同学仅属玩笑行为”的认知偏差,志愿者依托互动提问引导学生自主辨析日常嬉戏与校园软暴力的本质差异。志愿者明确指出,私自翻阅他人日记、抢夺私人物品、结伴孤立取笑内向同学等行为,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制范畴;若遭遇欺凌,无须默默承受,向教师与家长求助是合法且高效的维权途径。本次通俗透彻的法理宣讲,既为后续情景剧展演奠定了坚实的法律认知基础,也在学生群体心中预先明确了清晰的行为边界。

图1为志愿者胡玉湘讲解理论法,图由湛加祺摄
情景剧目沉浸式演绎,还原真实校园欺凌场景
完成理论学习环节后,由原创普法情景剧《别让玩笑伤害你》进行展演。本次剧目由普法志愿者与在校学生共同演绎,剧目创作素材来源于校园日常生活中的典型矛盾冲突。剧情设置中,性格内向的学生林诺在课间休息时段遭遇浩浩与小阳的恶意行为:二人冲撞林诺的课桌、弄脏其课堂作业本,且强行夺取林诺的生日礼物水杯,还当众翻看并朗读林诺的私人日记,持续通过言语对林诺进行起哄羞辱。
在冲突升级之际,同学朵朵及时介入制止涉事者的行为,并在现场开展针对性普法讲解,明确指出上述行为已构成校园欺凌,本质上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与隐私权。随后班长与班主任王老师先后介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涉事学生开展法治教育,两名实施欺凌的学生最终认识到“玩笑”表象下的人格伤害与对应的法律后果,主动归还侵占物品,并向林诺诚恳致歉。本次剧目情节贴合真实校园生活,台下观演学生全程保持高度投入:观看到主角受委屈落泪的剧情时产生共情;聆听到普法知识点时频频点头并记录要点。这种沉浸式展演形式使在校学生直观感知到恶意玩笑对他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剧目演出尾声,全体参演人员齐声宣读普法口号,将现场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向高潮。

图2为学生们表演未成年人普法情景剧,图由湛加祺摄
以案释法深化教育,筑牢乡村少年法治防线
情景剧落幕后,志愿者结合剧中情节展开延伸普法解读。志愿者向全体学生强调,绝大多数校园欺凌都始于不起眼的恶作剧,长期的言语羞辱、隐私侵犯、孤立捉弄等软暴力,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既为每一名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也为受欺凌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同时,志愿者鼓励同学们,面对伤害要勇敢说“不”。
活动结束后,志愿者团队就地开展内部复盘反思,总结本次下乡普法的实际成效与可优化方向。从现场反馈来看,“理论讲解+情景演绎”的创新模式成效显著:传统法条宣讲容易让乡村学生感到枯燥,而情景剧将抽象法律转化为身边真实故事,学生代入感强、记忆深刻。不少孩子观剧后主动举手分享自己曾捉弄同学或目睹他人被取笑的经历,主动反思自身行为,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此前许多学生模糊“玩笑”与“欺凌”的界限,经过本次宣讲,绝大多数孩子能够准确判断偷看日记、抢夺物品、当众嘲讽等行为属于侵权欺凌,并掌握了向老师、家长求助的维权方式,普法宣传真正实现了入脑入心。
同时,志愿者也客观梳理了活动存在的不足:部分低年级学生理解法律专业词汇仍有困难,互动提问环节覆盖的学生范围有限。针对这些问题,团队计划后续优化普法内容,通过简化专业表述、巧用比喻生动描述、增加趣味问答小游戏等方式,并分年级定制差异化宣讲方案,让法治宣传更贴合不同年龄段乡村学生的认知水平。
此次下乡普法活动创新宣传载体,打通了乡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普法志愿者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打造更多契合乡村学情的法治宣传内容,以法治之力护航乡村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作者:胡玉湘 汤佳殷 陈心怡
责编:贺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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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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